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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学习交流提升

2022/8/1


  什么是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它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存量建设用地。这些用地不仅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甚至有生态环境污染隐患,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省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就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高质量发展须深化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

  “亩均论英雄”实质就是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率,以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大的效益产出。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将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好的土地要素支撑保障。


  近期,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皖政〔2022〕54号),进一步强调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性,同时部署了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落实行动方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的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的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及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我司参与起草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规程》(DB34/T 3778-2020)是2020年12月27日实施的一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为全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司员工业务水平,深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领域工作,我司特邀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规程》多名主要起草人,就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点、开发区评价及低效用地调查和专项规划等内容进行交流学习和研讨提升。

  怎么去清查低效用地,以什么样的标准去判定它是否是低效用地?判定了它是低效用地应该怎么去再开发规划?在这个清查和在开发规划的过程中又将有哪些阻碍需要解决?如何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土地,尤其是工业用地资源,促进开发区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

  专家们从多角度出发围绕“低效用地调查和再开发”进行讨论交流,面对面为参会的员工和朋友们详细解读这些问题,通过学习和交流,从而提升相关技术部门的业务水平。

学习交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向: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体系交流研讨;
2、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入库调查,低效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技术要求;

3、开发区范围审核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要求等。